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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辛庄乐骑商贸中心 因涉嫌存在非法从事经营性拼装、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被处罚

发布时间:2025-05-15    来源:中国品牌质量网    浏览量: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近日,北京大辛庄乐骑商贸中心因涉嫌存在非法从事经营性拼装、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被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款41000元。

  2024年10月16日,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在其经营场所正在对1台“台铃”电动自行车进行改装,执法人员当即制作了现场笔录并进行了录像。

  经查,当事人经营的电动自行车均有《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但存在应顾客要求从事经营性拼装、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当事人从北京聚豪康商贸有限公司购进2台“台铃”电动自行车,裸车1299元/台,超威48V13A铅酸电池320元/组,4块电池。2024年10月16日,当事人一个朋友要购买该台电动自行车,嫌功率小,跑不远,要改装为60V的电池,当事人把“台铃”电动自行车原装超威48V13A铅酸电池电池卸了,改装了共5块铅酸电池电池,为“南都”电池。准备以2099元/辆的价格出售,没有售出就被执法人员查获了。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41000元。(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