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丰南区医院 因涉嫌存在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违法行为被处罚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近日,唐山市丰南区医院因涉嫌存在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违法行为,被唐山市丰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款10000元。
2024年12月16日,丰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崔某举报,反映当事人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冬补三九﹣-丰南区医院**科三九贴来了》广告涉嫌违法,要求丰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述情况依法调查处理。
当事人在其微信公众号上自行设计制作发布的多篇医疗宣传信息,直接或间接的介绍医疗机构(或科室)以及医疗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年4月29日)》第二条关于广告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2006年11月10日)》第二条关于医疗广告的定义。当事人超出《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和《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的范围,利用医疗广告宣传其“三九贴”“创伤骨科”“隐形矫正技术”“药学门诊”的产品和医疗服务内容、适应症、联系方式等,以及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的名义、形象作证明,已涉嫌构成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违法行为。
综上,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六)项的规定,丰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1.警告;2.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3.对当事人处罚款10000元。(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