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马晓明农业因涉发布虚假广告被查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近日,青海马晓明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马晓明农业”或“当事人”)因涉发布虚假广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公司处以罚款80000元。
宁湟市监处罚〔2025〕1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5年4月25日,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青海省网络交易平台监测中发现当事人当天对其“抖音”直播间销售“冬虫夏草”商品进行广告宣传,宣称:“其售卖的虫草是‘最好的’、直播及货源地均为西藏那曲”。
经西宁市湟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违法事实一:该公司对其“抖音”直播间销售“冬虫夏草”商品进行广告宣传,宣称“最好的虫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属于发布禁止情形的广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40000元;违法事实二:该公司对其“抖音”直播间销售“冬虫夏草”商品进行广告宣传,宣称“其直播地和发货地均为西藏那曲”,实际直播地为西宁市湟中区上新庄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40000元。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上述两个违法事实合并,处罚款80000元。(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