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郑东新区得食力饭店因涉嫌存在销售掺假掺杂食品的违法行为被处罚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近日,郑州市郑东新区得食力饭店因涉嫌存在销售掺假掺杂食品的违法行为,被郑州市郑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没款30731.59元。
2024年 11月 4日,郑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当事人销售的卤驴板肠抽样检验报告,经抽样检验该店销售的卤驴板肠检出马源性成分,未检出驴成分。
经查,当事人于 2021年 12月份开展食品经营活动,自述经营肉制品卤制活动并对外销售,并与涉案食品卤驴板肠的供货商通过微信聊天的方式于 2024年 8月 20号建立了供销关系,此次抽检涉案产品卤驴板肠当事人称 2024年 10月08号通过电话联系在席某处采购了 137斤生驴板肠,每斤 38元,支付 5206元,食品由席某配送到当事人店里,当事人店内成卤肉按卤驴板肠进行销售,每斤138元进行销售。当事人称生肉做成熟肉会折秤,水分和油脂会融到汤里,尤其是板肠会折秤更厉害,大概三斤生肉会出一斤熟肉,成本比较高。在当事人菜单上显示菜品“卤驴板肠”138元/斤,无销售马肉菜品。从收银机调取相关销售金额 5731.59元。本案违法所得为 5731.59元。当事人在购进上述涉案产品时没有查验和索要供货商的许可证、登记证、备案卡或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构成了销售掺假掺杂食品的违法行为。郑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5731.59元。(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