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壹品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因涉嫌存在采购不合法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被处罚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近日,杭州壹品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因涉嫌存在采购不合法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被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款2000元。
2025年 1月 20日,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至当事人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在当事人后厨发现 1桶无标签信息预包装食品(麻油),该麻油已使用一部分。
经查,当事人自述 2024年 10月 23日从萧县冯瓦房小磨香油坊购进 20斤上述麻油,通过微信转帐付款 480元。2025年 1月 20日执法人员现场扣押上述桶内麻油为 3斤,金额为 72元。执法人员认定当事人货值金额为 480元,因上述麻油仅是制作菜品的一种原料(调味品),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对当事人处罚款2000元;没收当事人无标签信息预包装食品1桶麻油。(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