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茉上花食品有限公司 因涉嫌存在生产销售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的违法行为被处罚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近日,杭州茉上花食品有限公司因涉嫌存在生产销售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的违法行为,被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没款5604元。
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 12月 29日收到举报。2025年 2月 7日,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开展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未发现涉案西梅产品,当事人现场确认举报人举报产品为其销售。涉案西梅产品标注执行标准与实际执行标准不符,当事人生产销售标签信息不正确的食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5年2月 13日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10月23日生产了100罐涉案同款西梅;于2024年 12月 18日生产了 120罐涉案同款西梅,生产成本均为6.5元/罐。上述涉案西梅产品标签标注的执行标准均为GB/T26730,但实际执行标准为 GB14884。生产后除了抽样检验使用的 12罐以外,其余均批发销售,销售价格是 7元/罐。上述两款涉案产品当事人共获利 104元,涉案货值共为 1540元。
综上,当事人生产销售标签标注执行标准内容虚假的西梅一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生产销售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行为,并处罚款 5500元;没收违法所得 104元。合计罚没款 5604元。(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