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风雨冷冻调理食品有限公司 因涉嫌存在生产牛蹄筋串且经检验出其他肉源性成分的违法行为被处罚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近日,海口风雨冷冻调理食品有限公司因涉嫌存在生产牛蹄筋串且经检验出其他肉源性成分的违法行为,被海南省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没款33390元。
2024年12月10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与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对海口风雨冷冻调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羊肉串、牛蹄筋串、羊肉方砖进行抽样检验。2024年12月20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海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报告显示当事人生产的羊肉串与使用的羊肉方砖原料检测出猪源性成分、牛源性成分与羊源性成分,生产的牛蹄筋串检测出猪源性成分、牛源性成分。
经查,2024年12月3日当事人生产20241203批次的羊肉串56件,15包/件,销售价格为300元/件,截止12月10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已经销售了41件,剩余15件在仓库中,货值金额16800元;当事人生产牛蹄筋串38件,15包/件,截止12月10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已经销售了26件,剩余12件在仓库中,销售总价为13635元,由于当事人的销售价分为525元/件和510元/件两种价格,对有利于相对人的角度认定其剩余12件未销售的牛蹄筋串按510元/件的价格计算货值金额,货值金额共计19755元,违法所得13635员。经郓城县市监局调查,郓城县盛源食品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生产的羊肉方砖由于生产过程中同一生产线生产多种动物源性成分肉制品,存在交叉污染的情况,并将上述批次羊肉方砖销售至当事人处,经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生产的羊肉串与原料羊肉方砖抽样检验,同时检测出猪、牛、羊源性成分,当事人对原料生产商已查验食品生产许可、出厂检验报告与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经浦北县市监局调查,牛蹄筋原料供应商提供的广西扬丰食品有限公司资质证明为虚假证明,广西扬丰食品有限公司未生产过涉案牛蹄筋原料。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未发现当事人掺杂掺假的行为,出现羊肉串检测出多种肉源性成分的情况为羊肉原料生产企业生产过程中污染导致,对于牛蹄筋检测出猪源性成分的情况应为原料导致,但当事人虽提取了牛蹄筋供应商营业执照与牛蹄筋原料生产者食品生产许可证与营业执照,但未充分查验原料生产者相关资质,未发现其资质虚假的情况。
综上,当事人生产了一批次牛蹄筋串且经检验出其他肉源性成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未对上述涉案批次羊肉串、牛蹄筋串进行出厂检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生产配料与标签不符的牛蹄筋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对当事人生产配料与标签不符的羊肉串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不予行政处罚。对当事人未对生产的羊肉串、牛蹄筋串进行出厂检验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对当事人未查验食品原料供应商的许可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对当事人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并生产配料与标签不符的牛蹄筋串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与违法生产的食品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综上,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生产的牛蹄筋串12件;3.没收违法所得13635元,处货值金额19755元的1倍罚款19755元,罚没款合计33390元。(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