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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康源大药房一分店 因存在未从合法渠道购进药品的行为被处罚

发布时间:2025-09-12    来源:中国品牌质量网    浏览量: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近日,甘肃省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甘肃省嘉峪关市祥康源大药房一分店(以下简称“祥康源大药房一分店”或“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嘉)市监罚〔2025〕综46号),针对其未从合法渠道购进药品的行为,处以罚款10000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25年8月29日。

  处罚决定书显示,2025年7月14日,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监督检查,在该药店感冒止咳药品区底层货柜中发现速效救心丸4盒、酒石酸美托洛尔片9盒、非洛地平缓释片3盒、阿司匹林肠溶片5盒、琥乙红霉素片2盒、复方醋酸地塞米松乳膏6盒、蒲地蓝消炎口服液2盒、六味地黄丸2盒、消炎利胆片1盒;多潘立酮片1盒、京都念慈菴蜜炼川贝枇杷膏2瓶。以上药品当事人无法提供所购进药品的合法票据。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处罚款10000元;没收非法财物。(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