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富饶食品因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被查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近日,辽宁富饶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富饶食品”或“当事人”)因涉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公司处以罚没款5550元。
海市监处罚〔2025〕23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大连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6月22日抽检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凯立商场凯立超市经营的怪咖-哈密瓜口味雪糕,2025年6月30日经大连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标称生产者为当事人。经查其销售货值550元,违法所得550元。
综上所述,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七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海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七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没收违法所得550元;处罚款5000元。共计罚没款55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