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圣和源因涉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被查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近日,青海圣和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圣和源”或“当事人”)因涉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公司处以罚没款20407.4元。
宁市监处罚〔2025〕1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5年4月,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委托陕西华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当事人生产的柴达木枸杞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啶虫脒项目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当事人于2024年9月27日从枸杞种植户黄某龙处购进枸杞100kg,进货查验索取了黄聚龙身份证复印件,原料枸杞检验报告,但只检测了二氧化硫残留项目,无产品农残项目检测报告。存在进货时对食品原料进行把关不严,原料验收未对农残项目进行检测,造成枸杞产品农药残留超标。当事人共生产(分装)柴达木枸杞产品491袋,销售311袋,召回180袋。货值金额合计8496.3元,违法所得:5407.4元。
综上,1.当事人进货时未对食品原料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之规定。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给予警告。2.当事人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枸杞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5407.4元;2.没收召回的不合格批次柴达木枸杞180袋。3.处罚款15000元。(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