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金新熟食厂因涉无证生产熟食被查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近日,抚顺市顺城区金新熟食加工厂(以下简称“抚顺金新熟食厂”)因涉无证生产熟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公司处以罚款10000元。
顺市监处罚〔2025〕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抚顺市顺城区金新熟食加工厂确实存在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熟食制品的情况。
综上所述,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和《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五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
抚顺市顺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做出如下处罚:没收用于无证生产加工的原料猪头26斤、猪爪3斤、三黄鸡10件,食品添加剂复配着色剂(橙黄色)10瓶、肉制品护色剂5袋、红曲粉3袋;处罚款10000元。(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