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雅华酒店用品有限公司 因涉嫌存在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被处罚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近日,南京雅华酒店用品有限公司因涉嫌存在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被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款80000元。
2024年12月6日,因当事人生产经营厂区内发生事故,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发生事故的一辆龙工(上海)叉车有限公司生产的叉车停放于当事人厂区。该叉车未悬挂牌照,当事人未能提供该叉车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及有效期内的检验合格报告。执法人员调取现场监控,查见当事人在厂区内使用涉案叉车作业后发生事故,造成人员受伤,当事人未能提供现场操作人员特种设备操作证。
经查,涉案叉车产权归南京博达起重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达公司”)所有,没有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及有效期内的检验合格报告。2024年1月1日,博达公司与当事人签订叉车租赁协议,向当事人提供叉车用于日常经营使用,需要用车的时候他们会调配手续齐全车辆过来作业,期限至2025年1月1日。博达公司及当事人均陈述,涉案叉车没办手续,暂放在当事人厂区,等手续办好后再正常使用。2024年12月4日,当事人擅自使用了涉案叉车,发生事故,造成人员受伤,操作人员无特种设备操作证。
综上,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构成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的行为。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罚款80000元。(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