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众远电缆有限公司 因涉嫌存在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被处罚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近日,宁夏众远电缆有限公司因涉嫌存在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被宁夏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款30000元。
2025年3月24日,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德胜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执法人员在当事人厂房发现2台电动单梁起重机正在运行、使用,当事人不能提供上述2台电动单梁起重机设备使用登记证、定期检验合格证,现场无法提供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未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未见人员培训资料。
综上,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构成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对当事人处罚款30000元。(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