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东海气体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实施充装前后检查的违法行为被处罚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近日,大连东海气体有限公司因涉嫌存在未按规定实施充装前后检查的违法行为,被辽宁省庄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款30000元。
2025年1月15日,庄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中队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一辆运输车上有银灰色的燃气气瓶10支,其中9支气瓶上有当事人二维码,1支气瓶无二维码。
经查,当事人在对瓶身追溯二维码号210201802465等11个燃气气瓶进行充装时,站内充装前、后检查人员未认真填写气瓶登记信息等导致气瓶充装追溯管理系统充装介质等信息登记错误;在气瓶充装追溯管理系统缺少气瓶充装前、后检查和充装记录的情况下,充装前、后检查人员未认真填写纸质版充装前、后检查记录,且充装前、后检查人员和充装作业人员等操作人员、审核人员未在纸质版充装前、后检查和充装记录上签字确认,充装前后检查人员未严格履行充装前后检查制度,当事人聘用的充装人员和非聘用充装人员矫某某对以上11支燃气气瓶非法充装13次。
综上,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了未按规定实施充装前后检查的违法行为。庄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充装燃气气瓶未按规定实施充装前后检查的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30000元。(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