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晶佳物流因涉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被查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近日,乌海市晶佳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海晶佳物流”或“当事人”)因涉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气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公司处以罚款2000元。
乌区市监处罚〔2025〕6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5年6月12日晚上8点40左右,乌达区公安部门接到投诉:车牌号为蒙C·A0807的皮卡车后斗内的LNG气瓶正在泄露,后经查实该气瓶为后加私改气瓶,现场未见该气瓶相关出厂信息、检验信息、注册登记信息、气瓶充装证等,该车归属是当事人。
经乌海市乌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蒙C·A0807的皮卡车车上LNG气瓶于2020年前后在乌达的一个改装厂改装,2021年前后开始使用,车队的气瓶主要是自己用,给自己的车队里进行临时充装。没有给其他汽车加过气,自己单位的车充装也不收费。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乌海市乌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00元。(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