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永达检测因涉未按要求开展电梯检测的行为被查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近日,新疆永达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永达检测”或“当事人”)因涉未按要求开展电梯检测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公司处以罚没款65000元。
吴利市监处罚〔2025〕16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5年6月12日,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执法人员对宁夏金和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湖苑名邸小区)在用的电梯开展监督检查,并于当天向当事人下发了《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要求该公司限期提供其为对宁夏金和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湖苑名邸小区)11部电梯开展检测的相关资料。该公司按时向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提供了上述材料,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公司提供的上述材料进行了核查,从视频中发现该公司检测人员在检测过程中涉嫌存在未严格按照《电梯自行检测规则》(TSG T7008-2023)的程序和要求开展检测的情况。
经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核实,经核对该公司检测吴忠市利通区湖苑名邸小区电梯时录制的全程检测视频发现该公司检测人员在检测过程中涉嫌存在以下违法行为:(一)在层门检测项目中对轿厢在锁紧原件啮合的检测未进行逐层检测。(二)在检测噪声过程中海棉球缺失且没有按照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检测。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1.给予当事人罚款5万元。2.给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李某葆罚款1万元。3.给予直接检测责任人舒某升罚款0.5万元。(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