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嘉祥物业因涉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电梯被查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近日,攀枝花市嘉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攀枝花嘉祥物业”或“当事人”)因涉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电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公司处以罚款9300元。
攀东市监处罚〔2025〕21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5年7月1日攀枝花市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管理的攀枝花市东区新宏国际社区的13台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进行了检查,发现该小区有两部电梯正在使用,下次检验日期已过。
经攀枝花市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当事人对管理的电梯于2024年6月26日取得电梯定期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合格,同时取得新的《特种设备使用标志》,但因工作疏忽,未及时更新电梯轿厢内的《特种设备使用标志》。当事人对管理的电梯于2024年7月5日取得电梯定期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攀枝花市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使用检验不合格的电梯,并处罚款9300元。(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