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日耀玻璃因涉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被查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近日,淮南市日耀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南日耀玻璃”或“当事人”)因涉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公司处以罚款30000元。
淮经开市监处罚〔2025〕007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5年11月6日上午,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执法人员到当事人厂内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经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在用的1台平衡重式叉车,该1台特种设备已超过检验有限期。
经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当事人正在使用的1台平衡重式叉车,检验有效期至2025年10月。当事人在上述1台平衡重式叉车未经检验的情况下一直在使用。2025年11月6日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发送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其停止使用,当事人于2025年11月6日停止使用上述平衡重式叉车。2025年11月10日,上述1台平衡重式叉车经淮南市特种设备检验中心检验合格。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0000元。(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