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铂卓家具因涉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被查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近日,西安铂卓家具有限公司三原分公司(以下简称“西安铂卓家具”或“当事人”)因涉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公司处以罚款20000元。
三市监处罚〔2025〕11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5年11月12日,三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大程市场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监督检查时,检查发现当事人正在使用的1台CPC型平衡重式叉车,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申请进行定期检验,继续投入使用。
经三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该台叉车首次检验报告《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定期(首次)检验报告》,载明下次检验日期为2025年6月。当事人在该台CPC型3.5t平衡重式叉车首次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定期检验周期的要求申请定期检验,继续投入使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在2025年11月12日检查发现以上问题,当日监察人员依法向当事人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使用该台未经定期检验叉车,并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2025年12月4日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复查,该企业仍未对该台内燃平衡重式叉车进行定期检验并继续使用。
综上,当事人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特种设备平衡重式叉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三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以下处罚:1、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使用该台未经经验的叉车(待经过定期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2、对当事人处以罚款20000元。(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