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升达电梯因涉未按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被查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近日,兰州升达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升达电梯”或“当事人”)因涉未按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公司处以罚没款12410元。
(景)市监罚〔2025〕15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5年9月8日,景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白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移送函,内容为:2025年9月02日,白银市安全生产驻点包抓第三工作组在对电梯的使用单位景泰县景电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其电梯维保单位当事人在电梯维保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1.08月25日维修保养记录显示维保人员车某坤、张某刚,实际只有1人维保,张某刚未参与维保活动,存在代签字虚假维保行为;2.未按要求开展电梯年度维护保养;3.个别电梯维保项目填写错误”。
经景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当事人应在2025年2月14日对景泰县景电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用的13台电梯进行2024年年度维护保养工作,该公司的电梯维护保养人员不能够提供2025年2月14日的12台电梯的维护保养记录,以及13台电梯年度维护保养的相关影像资料,证明其对景泰县景电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用的13台电梯进行了2024年年度维护保养工作;景电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用的1号电梯没有制动力自监测功能以及层门和轿门旁路装置,(半月)维护保养序号6、序号9检查结论应为“/(非本次检查项目)”,该公司的电梯维护保养人员将此台电梯2025年3月01日(半月)维护保养记录检查结论填写为“√(确认正常)”。以上电梯维护保养行为,均未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2-2017)进行电梯维护保养。该案违法所得为2410元。
景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处罚款1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410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12410元。(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