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慈原堂中医诊所 因涉嫌存在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销售药品的违法行为被处罚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近日,大连慈原堂中医诊所因涉嫌存在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销售药品的违法行为,被辽宁省大连金普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没款15750元。
2025年6月3日,大连金普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投诉举报信,称当事人于5月29日以180.00元的价格售卖给他一些治疗咳嗽的汤药是提前加工好的,怀疑当事人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生产销售制剂药品等问题。
经查,当事人标有“中药液”字样的药品共熬制97袋,销售50袋,每袋15.00元,涉案货值共计1455.00元,违法所得750.00元。
综上,当事人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生产、销售药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大连金普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涉案的“中药液”47袋;2、没收违法所得750元;3、罚款15000。(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