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九州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金地分店 因涉嫌存在从不正规渠道购进药品的违法行为被处罚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近日,大连九州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金地分店因涉嫌存在从不正规渠道购进药品的违法行为,被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款10000元。
2025年6月6日,甘井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实。经核实,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建议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经营的“阿卡波糖片”等4个品种13个批次共18盒药品,为当事人从一药品推销人员手中购进,无合法供货企业资质证明、药品随货通行单。上述药品货值444元,违法所得0元。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甘井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药品“阿卡波糖片”等4个品种13个批次共18盒。2.罚款10000元。(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