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百健堂药店有限公司 因存在经营三无药品的违法行为被处罚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近日,沛县百健堂药店有限公司因存在经营三无药品的违法行为,被江苏省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没款10060元。
2025年3月11日,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群众举报,称在当事人处购买的脚气药膏、药粉是三无产品。
经查,当事人称想让人知道其有治脚气的秘方,怕别人知道使用的是环吡酮胺乳膏,从2025年2月开始,购买玻璃瓶,将从河北润凯壹号药业有限公司购进的环吡酮胺乳膏挤入无任何标识的玻璃瓶内售卖。每瓶容量为3支环吡酮乳膏,共调制了4瓶,对外售卖。至案发时当事人已以每瓶30元的价格销售该脚气药膏2瓶。货值金额120元,违法所得60元。
综上所述,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60元。(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