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羽汐青奢因涉经营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被查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近日,攀枝花市羽汐青奢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攀枝花羽汐青奢”或“当事人”)因涉经营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公司处以罚款5000元。
攀东市监妆罚〔2025〕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5年6月30日,攀枝花市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投诉举报称:“2025年6月24日,投诉人在被投诉人所经营的美团店铺购买商品(SK two 精华霜)准备使用时发现该款商品与备案不符,该款备案在2023年5月16日注销,涉案商品的生产日期却是2024年4月9日,保质期3年,2027年才到有效期”。
经攀枝花市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上述化妆品系当事人于2025年5月10日在成都青奢街化妆品有限公司购进,购进2瓶,购进价格为97.9/瓶,销售价格为158元/瓶,故本案涉案货值金额为316元。截至检查时,上述化妆品售卖出1瓶,剩余1瓶。根据当事人提供的销售记录显示,当事人于2025年6月24日销售1瓶给投诉举报人,销售价格为158元/瓶,据当事人所述,已通过美团平台退款给消费者,当事人提供了退款赔付证明,故本案无违法所得。
综上,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攀枝花市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罚款5000元。2、没收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SK-II赋能焕采精华霜1盒(货值金额158元)。(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