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重生医院因涉未从合法渠道购进药品被查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近日,易门重生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易门重生医院”或“当事人”)因涉未从合法渠道购进药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公司处以罚款3000元。
易市监处罚〔2025〕8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5年7月31日,中共易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县委第四巡察组关于开展医保资金管理专项巡察的反馈意见的通知》中所示“2024年5月县医保局检查发现,易门重生医院将医保费用转嫁给参保人自费结算,让住院患者到门诊自费购买医保用药,且其中一种药品医院无进销存记录,为该院医生个人从外地医院带回”的情况,据现场检查、询问调查、证人证言及提取的相关证据,易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当事人使用的注射用氨曲南由2024年2月13日,从曲靖重生疼痛病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带回16瓶,使用16瓶,使用价格18.00元/瓶,货值金额288元,无违法所得。
综上,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易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000元。(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