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龙城医院因涉使用劣药被查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近日,青龙龙城医院因涉使用劣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公司处以罚款5000元。
青市监处罚〔2025〕62-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5年6月16日,青龙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进行检查,现场发现7种过期药品与其他在效期内药品一同摆放在药房货架上,检查时药房药品未发现价签。以上7种过期药品使用货值金额为403.34元。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青龙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和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以下劣药:①、瑞芝清尼美舒利颗粒10盒、②、辛伐他汀片15盒、③、尼美舒利分散片15盒、④、心脑清软胶囊8瓶、⑤、柴胡舒肝丸2盒、⑥、注射用阿昔洛韦2支、⑦、氢溴酸右美沙芬分散片2盒;2、罚款5000元。(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