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康医药古迹欣康分店因涉经营超过有效期的药品被查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近日,兴安盟仁康医药连锁经营有限公司科尔沁右翼前旗古迹欣康分店(以下简称“仁康医药古迹欣康分店”或“当事人”)因涉经营超过有效期的药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公司处以罚款10000元。
前市监执巴处罚〔2026〕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5年12月4日,科尔沁右翼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正在营业中的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在其经营区柜台货架上发现摆放有2个品种超过有效期药品。
经科尔沁右翼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上述药品均系当事人在兴安盟仁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购进,万通养血安神片进购数量13盒,进购价格3.09元/盒,销售价格18元/盒,阿奇霉素颗粒进购数量5盒,进购价格2.2元/盒,销售价格3元/盒。可以提供相关进销货台账等材料。由于无法核实上述药品在超过有效期后的销售情况,故该案以现场扣押的超过有效期药品为涉案物品,根据当事人提供销售价格计算,该案货值金额为147元。违法所得无法核实,认定为无违法所得。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科尔沁右翼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扣押的超过有效期药品;2.罚款10000元。(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