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骏智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尚韵茶业分公司因涉嫌销售自行加工后的河鲀活鱼的行为被处罚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近日,北京华骏智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尚韵茶业分公司因涉嫌销售自行加工后的河鲀活鱼的行为,被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款16000元。
2024年7月29日,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举报,称当事人销售自行加工后的河鲀活鱼,存在涉嫌违反食品安全相关规定的情况。经查,当事人共购进活体河鲀鱼145条,自行在当事人厨房宰杀后制成菜品销售106条。当事人销售活体河鲀鱼自制菜品货值金额共计3018.6元,违法所得为1668元。经查,当事人销售活体河鲀自制菜品记录首单时间为2024年7月9日,截至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销售未满1个月。另查,当事人未查验供货者提供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及检验检疫证明等合格证明、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等进货查验需要记录的内容。属于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三十四条第(十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五十三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2024年修订)》第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668元;没收非法财物。(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