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永辉超市有限公司丰台靛厂路分公司 因涉嫌经营内外营养成分表不一致的预包装食品的行为被处罚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近日,北京永辉超市有限公司丰台靛厂路分公司因涉嫌经营内外营养成分表不一致的预包装食品的行为,被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没款7370元。
2024年12月17日,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案源,举报人称北京永辉超市有限公司丰台靛厂路分公司经营的预包装食品“阿尔善牌风干牛肉(净含量:202克)”内外营养成分表不一致。经查,当事人经营的预包装食品“阿尔善牌风干牛肉(净含量:202克)”内包装的最小销售单元的营养成分表标注内容为“能量:983千焦/100克,NRV%:12%;蛋白质:41.9克/100克,NRV%:70%;脂肪:6.3克/100克,NRV%:11%;碳水化合物:1.2克/100克,NRV%:0%;钠::1047毫克/100克,NRV%:52%;”,外包装的营养成分表标注内容为“能量:1060千焦/100克,NRV%:13%;蛋白质:35.0克/100克,NRV%:58%;脂肪:11.6克/100克,NRV%:19%;碳水化合物:2.1克/100克,NRV%:1%;钠::664毫克/100克,NRV%:33%;”。当事人的违法所得为(30X79=2370元)。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370元。(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