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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越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涉嫌进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被处罚

发布时间:2025-05-09    来源:中国品牌质量网    浏览量: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近日,北京越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涉嫌进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被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款70000元。

  2024年11月22日起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陆续接到越秀·天玥房地产项目业主的举报信,反映北京越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嫌虚假宣传。经查,当事人2023年6月25日于微信公众号“越秀北京”发布微信文章《百位网红达人打卡,越秀·天玥何以成为京西红盘?》。文章中描述天玥项目“外立面就是建筑的衣服,越秀·天玥新颖明快的现代立面风格搭配流线型铝板装饰线条,直观彰显出其时尚潮流的气质。”其中提及的“流线型铝板装饰线条”应用于单元门门头位置,立面(除单元门门头外)无铝板使用。依据区住建委复函(石建函字〔2025〕5号)“工程中立面通常指建筑物的外部立面,外墙通常指建筑物外围的墙体。”的内容,单元门门头仅为外立面组成部分之一,对其装饰描述不能指代整体外立面描述,因此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构成广告中对商品做不准确、不清楚、不明白表示的行为。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修正)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修正)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70000元。(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