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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惠济区盛果食品商行 因涉嫌存在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类的违法行为被处罚

发布时间:2025-05-30    来源:中国品牌质量网    浏览量: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近日,郑州市惠济区盛果食品商行因涉嫌存在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类的违法行为,被郑州市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款100000元。

  2024年12月26日,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及冷库进行检查,现场查获牛肚7箱(20kg/箱),当事人不能提供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文件,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上述涉嫌未经检疫的牛肚予以查封。

  经查,当事人在经营期间,未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从郑州市惠济区中原四季水产物流港市场个人手里,以820元/箱的价格购进未经检疫的毛肚7箱(20kg/箱)。于2024年12月26日被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获时,上述未经检疫牛肚尚未销售,货值金额5740元,无违法所得。

  综上,当事人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类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23)》第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八)项的规定,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当事人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23)》第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23)》第三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结合本案事实,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一.当事人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类的行为:罚款100000元;2.没收冷冻牛肚7箱(20kg/箱) 。二.当事人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1.警告。(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