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品牌质量网-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指导、中国防伪行业协会主办国家级中央在京科技期刊《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的官方网站。全国产品质量网络投诉联盟智库平台,消费品执法打假协作联盟专家智库建设平台,重点产品、重点行业、重点区域产品质量问题摸排平台。

江西省善明堂商贸有限公司 因涉嫌存在虚假宣传行为的违法行为被处罚

发布时间:2025-06-30    来源:中国品牌质量网    浏览量: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近日,江西省善明堂商贸有限公司因涉嫌存在虚假宣传行为的违法行为,被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款20000元。

  2025年3月11日,青云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线索,反映当事人在其网店“关仕明官方店”提供不真实的医疗器械信息进行宣传,经营说明书、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医疗器械。涉嫌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要求查处。

  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2月20日开始,在其经营的网店“关仕明官方店”中上架了“明沐百年闫竟康医用冰垫”产品,产品信息显示为医疗器械,其实际提供的销售的产品为“明沐百年闫竟康保健贴”属于保健品。截至2025年3月28日,当事人共销售上述产品76单。

  综上,当事人在其经营的网店“关仕明官方店”中上架了“明沐百年闫竟康医用冰垫”产品及产品信息,实际销售的产品却是“明沐百年闫竟康保健贴”的行为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虚假宣传行为。青云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四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六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在一定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20000元。(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