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嘉龙盛世置业有限公司 因涉嫌存在利用格式条款减轻自身责任的违法行为被处罚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近日,江西嘉龙盛世置业有限公司因涉嫌存在利用格式条款减轻自身责任的违法行为,被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款20000元。
2025年4月下旬,青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举报,称当事人销售商品房使用的商品房认购书存在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情况。
经查,自2025年1月18日始,当事人销售商品房过程中使用《嘉龙盛世华庭商品房认购书》,该认购书使用了内容为“三、其它约定:”之“10、在双方签订本认购书后至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房屋交易的,乙方有权拒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甲方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不计利息)。”的格式条款,至案发,未有触发该条款事件发生,在本案调查过程中,当事人积极配合我局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
综上,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四)项的规定,属于利用格式条款作出减轻自身责任的行为。青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15日内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000元。(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