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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戌骏琥实业有限公司 因涉嫌存在经营者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的违法行为被处罚

发布时间:2025-07-24    来源:中国品牌质量网    浏览量: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近日,西安戌骏琥实业有限公司因涉嫌存在经营者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的违法行为,被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款36540.24元。

  2025年4月16日,西安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未央大队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管理的商铺商业用电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的规定进行转供电收费。

  经查,当事人自2021年10月开始向16家商户收取商业用电每度1.2元。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电价1-10KV电压等级各时间段平段电价加价后电价如下:2021年7月-11月电价每度0.6774元、2021年12月-2022年12月平均每度0.7935元。2023年至今平均每度0.7814元。该公司2021年10月至2022年12月售卖电度数为34658度,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售卖电度数45248度,2024年1月至2025年3月售卖电度数72345度。经计算违法收取电费共计60900.4元。

  综上,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2018修正)》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经营者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的行为。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2018修正)》第六十六条的规定,给予当事人处以全部违法收取电费(60900.4元)0.6倍的罚款36540.24元。(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