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隆城电竞俱乐部 因存在使用未经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的违法行为被处罚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近日,江西省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景德镇隆城电竞俱乐部(以下简称“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景市监处罚〔2025〕24号),针对其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经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的行为,处以罚款8000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5年8月12日。
处罚决定书显示,2025年3月17日,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开展认证检查,经检查未发现该俱乐部的电脑主机的国家强制性认证标志,当事人现场亦无法提供上述电脑主机的国家强制性认证证书。
经深入调查发现,当事人于2024年8月从3家供应商采购货值总计1561692元的电脑的配件组装成整机后用于俱乐部经营活动,且无法提供上述电竞电脑整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当事人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并未对组装电脑的使用进行单独收费分类收费,所以没法统计上网服务的收入,故无法计算其在经营活动中使用该批未经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脑的违法所得。
综上,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23修订)》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构成列入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行为。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23修订)》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8000元。(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