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翰兴柏逸酒店服务有限公司 因存在使用未经国家强制性认证的产品的违法行为被处罚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近日,陕西省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陕西翰兴柏逸酒店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铜市监处罚〔2025〕24号),针对其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经国家强制性认证的产品的行为,处以罚款5000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25年8月18日。
处罚决定书显示,2025年5月6日,支队收到《举报信》,该《举报信》反映当事人涉嫌使用未经过国家强制性认证的电脑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经深入调查发现,当事人从西安市碑林区道哥科技电子产品经销处购买30台组装电脑用于该公司住宿服务经营活动,供住宿的房客上网玩电竞游戏等日常休闲娱乐使用,同时,当事人在美团网站经营的“猛虎电竞酒店(老区店)”店铺页面上发布了客房电脑配置等信息,将所购置的电脑用于经营活动并作为销售卖点。还查明,当事人用于经营活动的30台组装电脑为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产品,应取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上述30台组装后的电脑主机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属于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经认证的强制性认证产品的行为。又查明,上述30台组装电脑购进价格为每台4000元,本案货值金额共计120000元。因当事人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未对酒店客房内电脑的使用进行单独收费,故无法计算其在经营活动中使用该批未经国家强制性认证的组装电脑的违法所得。(张忠)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