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安瑞达因涉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被查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近日,鞍山安瑞达保温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山安瑞达”)因涉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公司处以罚没款8449.06元。
鞍市监处罚〔2025〕4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接到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管科转来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情况通知单》,依据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出具的《检验报告》,当事人被抽查检验的建筑绝热用石墨改性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不合格。
经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当事人于2025年5月10日,生产一批次建筑绝热用石墨改性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以下简称“不合格产品”),出厂未进行检验,共生产22块。以上批次不合格产品除了被抽检的4小块产品供检验机构检测外,其余产品均没有销售。当事人生产的不合格产品货值金额为4656.96元,违法所得为66.53元。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修正)》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修正)》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处货值金额180%罚款:8382.53元;2.没收违法所得:66.53元;3.没收不合格的22块建筑绝热用石墨改性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