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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昊能因涉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被查

发布时间:2025-10-20    来源:中国品牌质量网    浏览量: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近日,北京昊能中天保温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昊能”)因涉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公司处以罚没款28986.8元。

  京兴市监处罚〔2025〕330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5年7月30日,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移交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材料。检验报告表明当事人生产销售的岩棉板,经抽样检验,密度允许偏差项目不合格。

  经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管局核实,当事人委托生产2500块岩棉板在其经营场所进行销售,生产成本价5.4元/块,售价6.5元/块。经抽样检验当事人生产销售的上述岩棉板密度允许偏差项目不符合GB/T19686-2015《建筑用岩棉绝热制品》标准,检验结果为不合格。当事人提出异议并要求复检,2025年8月18日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提交“备样样品”的合格证内容以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封样单、抽检单位专用胶带加贴位置与6月23日抽查封存的备用样品状态不一致,不合格复检条件,当事人承认对“备样样品”进行了更换。截至目前当事人生产销售的上述产品除6块无偿提供抽检,6块备样销毁外,其余2488块均已售出,故当事人货值金额共计16250元,违法所得2736.8元。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修正)第三十二条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2019公布)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修正)第五十条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2019公布)第五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6250元;没收违法所得2736.8元。(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