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凯源因涉商业贿赂行为被查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近日,北京凯源欣茂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凯源”)因涉商业贿赂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公司处以罚没款344013.81元。
京兴市监处罚〔2025〕331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5年1月22日,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北京市总队《线索批办单》反映北京凯源商业贿赂行为。
经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管局核实,当事人主要从事医疗器械销售经营活动,核心业务为呼吸机产品推广。2023年底,当事人为更好的推广呼吸机产品,以无偿提供方式向中日友好医院耳鼻喉科交付睡眠呼吸初筛仪两台,品牌为怡和嘉业,型号为600Bpro,该设备存放于医院检测室供患者进行检测使用,同时在医院耳鼻喉科室旁检测室安排工作人员辅助医生收集睡眠呼吸初筛仪数据,与相关患者即呼吸机潜在消费者构建直接联系。经核实,每台设备价格为5500元,共计11000元。经执法人员与中日友好医院耳鼻喉科主任确认,当事人确实无偿提供两台该型号睡眠呼吸初筛仪,用于患者临床检测,将根据设备临床使用效果综合评估,若符合需求,后续或向医院申请购入。另查,当事人在向中日友好医院耳鼻喉科无偿提供两台怡和嘉业600Bpro型睡眠呼吸初筛仪后,在该医院销售瑞思迈品牌呼吸机共计33台,其中AirSense10型号10台,AirCurve10型号23台,共销售486597元。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修正)第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修正)第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44013.81元。(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