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合酒店管理因涉未按规定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被查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近日,安徽睿合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合酒店管理”或“当事人”)因涉未按规定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公司处以罚款3000元。
淮毛市监处罚〔2025〕006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5年11月13日,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朱其跃委托陈某梅来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经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当事人于2021年11月3日办理了营业执照,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2022年、2024年的年度报告。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000元。(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