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鑫变电气设备因涉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被查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近日,江西鑫变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鑫变电气设备”或“当事人”)因涉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公司处以罚没款2880元。
修水市监处罚〔2025〕15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5年11月3日,修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上级部门抽查移送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样单,显示当事人销售的防爆防腐配电装置经浙江方圆监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电器安全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浙江)检验,不符合国家标准。
经修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当事人为电商经营模式,客户下单后由浙江书奕防爆电气有限公司直接发货。不合格产品(防爆防腐配电装置)销售情况为:2025年7月18日交易成功一单共2台,交易金额880元;2025年7月21日交易成功一单共1台,交易金额560元,故违法所得为1440元。
综上,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修正)》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构成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修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修正)》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1440元;2、罚款1440元,罚没款合计2880元。(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