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两河加油站因涉销售不合格车用柴油被查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近日,合江县两河加油站(以下简称“合江两河加油站”或“当事人”)因涉销售不合格车用柴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加油站处以罚没款13650.6元。
合市监处罚〔2025〕11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5年5月8日,合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合江县兴城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对当事人销售的0#车用柴油进行抽样检测。2025年5月14日,检验机构出具了抽检批次0#车用柴油的不合格的《检验报告》。
经合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当事人销售上述产品期间未遇到柴油调价窗口,一直按5.13元/升的价格对外销售。故本案货值金额为18718.96元,违法所得为4291.13元。
综上,当事人销售闪点(闭口)项目不合格的车用柴油,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合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4291.13元;2.处货值金额0.5倍罚款9359.48元。以上罚没款共计13650.6元。(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