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昇医疗(北京)有限公司因涉虚假宣传等行为被查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近日,宜昇医疗(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因涉虚假宣传等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公司处以罚款1000元。
京平市监处罚〔2025〕189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5年11月21日,北京市平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12315举报,举报人称当事人微信小程序“宜昇医疗”售卖的“明沐晴晨视力养护套盒”产品,宣称该产品具有“修复细胞、修复视神经”等功效,并发布大量患者案例,明示/暗示该产品的医疗功效,该产品非医疗用品不具备医疗功效,其宣传内容与产品实际属性严重不符,构成虚假宣传和虚假说明。
经北京市平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当事人在微信小程序“宜昇医疗”售卖的“明沐晴晨视力养护套盒”,该产品为非医疗器械。对于宣传产品具有“快速激活修复细胞、修复视神经提高视敏度”等功效,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明相关宣传功效的材料。当事人于2025年05月15日在上述小程序中上架该款产品并发布广告用于测试,实际销量为0,产品获利0元,广告费用为500元,当事人现已下架上述产品,改正违法行为,消除影响。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修正)第十七条的规定,北京市平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修正)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00元。(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