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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雨润海川高效农业因涉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被查

发布时间:2026-02-11    来源:中国品牌质量网    浏览量: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近日,新疆雨润海川高效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雨润海川高效农业”或“当事人”)因涉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公司处以罚没款1761.3元。

  十师市监处罚〔2025〕15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5年8月12日第十师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收到第十师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移交的《线索转办通知书》及其附件,举报人举报当事人售卖滴灌带为假冒伪劣产品。并附有招商新疆质量检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的举报人于2025年6月24日送检的产品检测报告,检验结论为耐拉拔性能不符合GB/T19812.3-2017《塑料节水灌溉器材第3部分:内镶式滴灌管及滴灌带》标准。

  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调查认定的事实:1.经电话询问,举报人声称不记得送检产品批次,依据线索转办材料中的检测报告显示该批次检测不合格滴灌带为2025年1月2日生产;2.当事人提供了租赁该产品的租赁合同以及销售单,收款单,2025年1月2日该批次产品生产记录,成本核算单,该批次滴灌带共生产6卷,每卷租赁价格234.00元,生产成本232.95元,货值金额234元*6卷=1404.00元,违法所得6.30元;4.当事人提供了该批次滴灌带的情况说明,该批次滴灌带全部租出,暂无法召回。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处货值金额1.25倍罚款1755元。2.没收违法所得6.30元。罚没款合计1761.3元。(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