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园区展驰机械因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被查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近日,长春市绿园区展驰机械设备经销处(以下简称“绿园区展驰机械”或“当事人”)因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公司处以罚没款6493.50元。
长市监知稽处罚〔2025〕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5年7月21日,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接到投诉,称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经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当事人成立于2019年4月,主要从事机械设备及配件销售。在经营期间,销售员郑某某从山东老家附近的集市上的摊贩手中购进的,购进上述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后,当事人在其经营场所对外进行销售,经商标权利人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该局扣押的涉嫌商标侵权商品进行了鉴定,并于2025年7月22日出具了鉴定材料,鉴定结论为上述查扣的轴承均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截至案发时止,参照当事人销售价格计算,违法经营额计6348.00元,违法所得145.50元。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对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2.没收违法所得145.50元;3.罚款6348.00元。以上罚没合计6493.50元。(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