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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规定,用药人调配药品,不得有哪些行为?

发布时间:2023-12-07    来源:中国品牌质量网    浏览量:

  问:《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规定,用药人调配药品,不得有哪些行为?

  答:用药人调配药品,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违反药物禁忌或者配伍禁忌调配药品;

  (二)违反国家规定超剂量调配药品;

  (三)裸手直接接触片剂、胶囊和直接口服的中药饮片等无包装药品;

  (四)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