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应用药品,不得有下列哪些行为
问:医疗机构应用药品,不得有下列哪些行为:
答:(一)应用假药、劣药;
(二)违反药物禁忌或者配伍禁忌应用药品;
(三)应用明显超出治疗疾病所需种类和数量的药品;
(四)无正当理由未按照药品使用说明书应用药品;
(五)以非药品充当药品治疗疾病;
(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2025年第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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