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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销售药品的法律责任?

发布时间:2023-12-07    来源:中国品牌质量网    浏览量:

  问: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销售药品的法律责任?

  答: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销售药品的责令关闭,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药品,下同)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