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品牌质量网-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指导、中国防伪行业协会主办国家级中央在京科技期刊《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的官方网站。全国产品质量网络投诉联盟智库平台,消费品执法打假协作联盟专家智库建设平台,重点产品、重点行业、重点区域产品质量问题摸排平台。

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应当向哪里提出申请?

发布时间:2023-12-07    来源:中国品牌质量网    浏览量:

  问: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应当向哪里提出申请?

  答: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提交其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