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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龙华航倍电动车行 因涉嫌存在改装、加装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被处罚

发布时间:2025-07-22    来源:中国品牌质量网    浏览量: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近日,海口龙华航倍电动车行因涉嫌存在改装、加装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被海南省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处罚款20234元。

  2025年4月10日,龙华分局对当事人进行执法检查,现场发现你(单位)销售的11辆台铃牌电动自行车加装了支架等改变外形结构影响驾驶安全的装置,其中5辆电动自行车还改装了60V蓄电池,并销售加装、改装后的电动自行车。

  经查,当事人在经营场所对11辆台铃牌电动自行车加装了支架等改变外形结构影响驾驶安全的装置,其中5辆电动自行车还改装2了60V蓄电池,并且销售加装、改装后的电动自行车。11辆台铃牌电动自行车的涉案货值为28572元;其中改装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的涉案货值为10195元。

  综上,当事人改装、加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违反了《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之规定,龙华分局依据《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三款之规定,决定对你(单位)处8000元罚款;当事人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之规定,龙华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货值10195元1.2倍罚款,即罚款12234元,并没收5辆改装电动自行车。龙华分局决定对当事人合并处罚如下:1.罚款20234元;2.没收5辆改装电动自行车。(张忠)